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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不续聘、拖欠绩效? 校方回应:将按劳动仲裁履行

2022年06月03日 09:35:17 来源: 新华网

    近日,江苏省戏剧学校原保卫科干事刘先生向《民情直通车》栏目组反映,其于2017应聘省戏校保卫科干事一职,经公开招聘、考试后被学校录用,至今已在学校保卫科工作四年多。2021年6月,他接到学校人事科通知,2021年8月底学校将不与其续签合同。刘先生认为,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学校应与他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校方不与其续签合同不符合相关规定。此外,刘先生还反映省戏校拖欠其绩效奖金。

    据刘先生介绍,他分别于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2018年4月至2021年8月与校方签订了两次全日制(编制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明确为江苏省戏剧学校。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方面,刘先生表示校方拖欠他2020年全年绩效工资及2021年1月至8月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金,总额为53500元左右。随后,《民情直通车》栏目组与校方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核实。

图为仲裁文本截图

    江苏省戏剧学校组织人事科主任徐芳对《民情直通车》栏目组回应表示,江苏省戏剧学校的确与刘先生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劳动合同。2019年8月起,学校为加强人事管理,决定所有辅助性工作岗位全部使用第三方派遣形式用工。2021年8月31日,刘先生与学校签订的合同到期,校方据此不与刘先生续签合同,并提前三个月通知了刘先生。此外,校方也曾与刘先生商讨通过三方合同的形式继续留用,待遇薪水与以往保持一致,但遭到了刘先生拒绝。目前双方已通过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仲裁结果显示,江苏省戏剧学校无需与刘先生继续履行劳动关系,一次性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71460元。“校方将严格按照仲裁结果对刘先生进行赔付,但由于刘先生不服仲裁,正通过司法途径起诉,所以赔付暂未履行。”徐芳说。

    针对刘先生反映的拖欠绩效工资及奖金的问题,徐芳回应表示,事业单位绩效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2020年度的奖励性绩效已经发放给刘先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2021年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必须参加当年的年终考核,且考核合格才能发放,刘先生在8月份则已经离职,所以没有纳入计算。

    对于校方的回应,刘先生表示无法接受。他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继续维权。(吉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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