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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液化气钢瓶加收逾期未充装额外加收30元费用的问题

2022年04月18日 17:06:33 来源: 新华网政务直通车

     网友“新华R8ZAOe”:我今年二月去靖江市西北环液化气站充气,经扫码被告知,我的钢瓶因超过一年未充气,需加收30元费用,否则不予换气,为此,我向靖江市多个部门反映,认为这明显不合理,但都无结果。为此特向贵部门投诉,请求处理解决。

    【新华网客户端】回复: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新华网“我为群众办实事”网络平台迅速将情况反馈给相关政府部门。靖江市住建局表示,2021年7月25日,靖江市场监管局联合住建局要求各液化气公司针对液化气瓶流通慢、周转费用上涨及长期存瓶易发生安全隐患等情况,向全市市民发放了一则《告燃气用户书》,用户书里明确:从2021年8月1日开始,乙方在正常用气周期(每6个月不低于1瓶)的情况下,可免除钢瓶使用费,超过正常使用期的,在换气时需支付甲方钢瓶的使用费2元/月/瓶,计费区段根据末次充装记录到充气时计算(例如:该瓶8个月未充装,则需支付16元钢瓶使用费)。2021年8月1日之前充装的钢瓶按之前的公告,超过末次充装日期一年按30元/只收取违约金,超过末次充装日期贰年按50元/只收取违约金或退户。调整后的收费执行节点从2022年2月1日开始。根据规定,各液化气公司均要在液化气门站、钢瓶瓶身醒目位置张贴告示,公示当日气价、钢瓶使用费等内容。高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是按照2021年8月1日之前充装的公告,“超过末次充装日期一年按30元/只收取违约金”规定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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