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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检察院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

2022年01月25日 15:25:36 来源: 新华网

  2022年1月22日,南京市检察机关首份《家庭教育令》发出,意味着家长“依法带娃”不再是说说而已。

  2022年1月,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承办检察官经阅卷审查、走访被害人家庭、询问社区民警等工作,得知被害人小玲系家中独女,且因其系父母中年得女,一直受到父母娇惯宠溺,物质满足较多,而精神引导和情感温暖较少。

  案发前,被害人正值青春期,而父母忙于工作,疏于沟通,未能及时、全面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未能对其进行及时、必要的性教育、安全教育,导致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差,多次夜不归宿,受到性侵害。

  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中未成年被害人小玲的父母未能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家庭教育存在严重问题,应当予以纠正。

  江宁区检察院依法向小玲父母送达《家庭教育令》,责令小玲父母限期接受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1月22日下午,江宁区检察院邀请南京幸福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师为小玲父母开展首次家庭教育指导。两个小时的指导过程中,小玲父母向老师详尽陈述了家庭成员的情况、亲子沟通中存在的困惑和无奈。对于女儿,他们既疼爱又烦恼、既心痛又生气,“女儿大了,现在我们说话她也听不进去,还经常顶嘴、离家出走,听说还吸烟,我们都头疼死了,真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家庭教育指导师通过情景模拟、体验式互动等方式,给出初步指导意见和具体方法,并约定一周后继续面对面给予辅导,希望帮助他们为孩子重新建立和谐健康的家庭教育氛围。

  在接下来的一年中,承办检察官将联合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向小玲的父母定期提供一对一的帮助和指导,补上缺失的“家庭教育课”。(虞启忠 侯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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