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江苏要闻 融媒产品 图片 访谈 直播 信息动态 推广
新华网 > > 正文

《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021年12月24日 07:45:48 来源: 南京晨报

  原标题:《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受7项权益、9项便利

  截至2020年底,南京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已达375万人,成为南京经济发展的重要建设者和城市发展的积极推动者。12月23日,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依法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享受7项权益、9项便利。

  推动居住证线上办理,免除探亲旅游等临时停留的个人申报义务

  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南京高质量发展与城市首位度。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南京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作为2021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力求通过立法,更好地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

  记者看到,条例共分为总则、信息采集和管理、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五章45条,重点规范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和管理、公共服务、权益保障。发布会现场,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魏从农重点介绍了条例的五大特色亮点:

  “服务”放在“管理”前,突出对流动人员要“服务”在先。条例在名称上突出“服务”在先,在内容上专章规定“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的相关内容,体现了政府从“居住管理为主”到“服管并举,服务优先”的工作思路转变。而这一思路也在多个条款中得到体现,比如第三条就明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对待、依法管理、融合发展的原则,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此外,跟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相关的第二章“信息采集和管理”部分有10条,规定如何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的第三章“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部分就有19条。

  推动居住证线上办理,免除探亲旅游等临时停留的个人申报义务。条例落实国家要求,明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规定拟在南京行政区域内居住七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居住登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流动人口信息登记,逐步将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治理。同时,条例多项规定体现“以人为本”立法理念,比如,对属于在旅馆等经营场所住宿、医疗机构就医、学校就读等三种情形的流动人口,可不申报居住登记,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和报送;根据服务管理实际需要,免除探亲旅游等临时性停留的个人申报义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逐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线上办理,拓展移动终端、互联网等流动人口信息报送方式,逐步实现政务共享数据替代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减轻申报人的负担和不便。

  依法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享受7项权益、9项便利

  条例重申居住证持有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居住地享受应当享受的7项权益:(1)义务教育;(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5)获得表彰和奖励;(6)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7)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其中包括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在本市参加中考、高考。同时,条例依法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1)办理出入境证件;(2)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3)办理机动车登记;(4)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5)申领机动车驾驶证;(6)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7)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执)业资格、职(执)业资格登记、职(执)业资格鉴定或者评定;(8)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创业贷款扶持、公共交通出行优惠、国有景区和公园门票减免等优惠待遇;(9)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便利。

  流动人口有权参加居住地人代会,涉其利益的法规应征求其意见。条例呼吁“全社会应当关心、理解、尊重流动人口,鼓励流动人口主动融入当地社会,增强主人翁意识”,并对流动人口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的行使也作了规定,明确流动人口有权参与居住地人民代表大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业职工大会选举,有权参与居住地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条例还要求创造有利于流动人口参与社会管理事务的开放机制和环境,比如南京在制定涉及流动人口重大利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征求流动人口的意见。

  巩固完善11大类、27项基本公共服务

  授权政府制定政策,让有意愿、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均可落户南京。记者看到,条例第三十八条授权市政府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制定本市流动人口落户政策,满足有意愿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落户南京的需求,真正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那条例颁布实施后,政府相关部门又将配套什么样的实施细则、政策或措施,能让在南京工作生活的流动人口感受到“故乡”的温度?发布会现场,市公安局二级警务专员马群表示,市公安局将牵头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要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流动人口发展,研究制定流动人口权益保障政策,指导协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力量建设,着力完善以村(居)民委员会为基础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

  马群还告诉记者,公安机关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把前期已经形成的涉及流动人口的11大类、27项基本公共服务,逐项对照条例规定进行有效衔接,并巩固完善;对尚未按照条例规定建立相应制度的,将指导推动相关地区、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配套制度,特别是针对基层执法问题,公安机关将出台操作层面的工作规范,为基层单位更好利用条例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提供精准指导。此外,公安机关还将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通过优化二维码门牌自主申报、居住证网上申办等方式,为流动人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更多便利,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黄瑞娟 肖日东 陈亚强 聂龙妃)

01007008001000000000000001111112112819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