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法院民二庭廖宏娟法官高效调解了一起股权转让纠纷,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春节前,张某起诉了被告吕某和苏州某家具公司,要求吕某及该家具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550万元及利息,并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春节上班第一天,吕某和该家具公司发现名下的银行账户被保全了。该家具公司发现后十分着急,一方面公司复工复产在即,另一方面公司月底前要进行银行转贷,如果不能解封,该公司将陷入经营困境。
于是,吕某和该家具公司的一名董事董某从苏州赶到了原告代理律师的事务所,想跟原告面对面商谈调解事宜,律师征求原告的意见,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但由于该律师下午1点要出发去外地开庭,所以到法庭来调解时间上来不及,便微信询问法官能否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为他们主持调解。
廖法官立刻组建了微信群,通过微信确认好各方的身份信息和代理权限后,对案件的细节和双方的需求进行了仔细询问。经过多轮沟通,最终于下午1点对调解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吕某当场支付100万元,张某也同意在调解协议签订后先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吕某和某家具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廖法官立即制作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发送至微信群,双方打印出来后在调解笔录和协议上进行了签字确认,张某也当即向法院提交了解封申请书。
下午3点,法院解除了对吕某和董某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该起案件用时半天即调解和解封完毕。双方对法官利用午休时间调解案件都表示了感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民服务不打烊。”江阴法院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创新诉前调解模式,赋能纠纷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澄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