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全还了居然还判还29万元?法院:已协调解决
近日,南京市民路先生向新华网江苏《民情直通车》栏目组反映,他在南京银行紫金支行贷款30万元逾期后,经银行工作人员催缴,他还清了30万元本金和逾期所产生的利息,但没想到,还清本金和利息半月之后,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竟然短信通知他领取一份判决书,而且法院还冻结了其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明明银行贷款本金和逾期利息都已经结清,为啥法院还判决我要归还近29万元?而此前,法院根本没有向我送达开庭传票,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个诉讼存在。”这令路先生无法理解和接受。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民情直通车》栏目组随后与求助人路先生以及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南京银行紫金支行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
据路先生介绍,2016年10月,因急需资金周转,他向南京银行紫金支行贷款30万元五年期信易贷,2021年10月17日到期。由于家庭变故,到期未能及时归还剩余本金27万余元而造成逾期。经银行工作人员催缴后,2022年6月28日,他筹齐了钱款,在南京银行紫金支行客户经理王某的指导下,通过南京银行手机银行APP操作将钱款存入还款账号,银行自动扣款显示欠款为零。
“谁知第二天王经理电话我,说还有18700余元利息、逾期息和罚息未交,虽然我提出过异议,但还是按照要求,于7月5日再次通过南京银行手机银行APP将钱款打入还款账号,银行再次自动扣款显示欠款为零。”路先生说,扣息成功后,他打电话给王经理,并得到王经理确认,没有任何欠款了。
令路先生意想不到的是,7月27日,他突然收到一条由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给发来的“判决通知书”短信。判决书显示,路先生因为在南京银行紫金支行贷款逾期,经法院判决,十日内需支付南京银行紫金支行借款本金278498.69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22年3月9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合计为 11340.9元,自2022年3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并需支付律师费5186元,案件受理费收取2863元、财产保全费2070元,合计4933元。
“法院没有送达给我开庭传票,还冻结了我所有资金账户,这对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路先生说,为此,他一方面向南京银行客服投诉,同时对这份判决颠倒事实表示不服,向南京市玄武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既然路先生归还了本金和逾期利息,为什么还会被南京银行紫金支行告上法庭?《民情直通车》栏目组向南京银行紫金支行进行了咨询。该行袁经理回应称,经了解,2021年10月17日贷款到期后,路先生没能按合约履行还款,2022年5月10日,南京银行紫金支行向玄武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路先生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诉讼费以及律师费。5月31日,玄武区依法开庭审理,7月26日玄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经查,路先生分别于6月28日和7月5日进行了还款。银行提起诉讼在路先生还款前,程序上没问题。”袁经理表示,至于开庭到判决之间,还款信息为什么没有及时变更,应该由路先生向法院提出异议。
《民情直通车》栏目组又联系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负责该案件审理的法官回应称,经查,法院按照规定向路先生送达开庭传票,但受疫情影响,寄送人员只送至被告单位,并没有送达到他本人手上,后来作为被告缺席作出判决。“因为南京银行对路先生还款信息更新不及时,造成裁定中数据与路先生实际还款情况不吻合,对此,我们已经向路先生做了解释。”该法官介绍,目前南京玄武区法院已经根据路先生提供的还款记录,与南京银行紫金支行进行沟通,鉴于路先生已全部还清借款利息、罚息、复利,本次判决所产生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都由银行承担。
8月19日,路先生致电《民情直通车》栏目称,经过三方协调,目前纠纷已经得到很好解决,他同意撤回上诉。法院对其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进行了解冻。(虞启忠 施博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