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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顶被人封闭做办公房 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

2022年05月20日 15:52:35 来源: 新华网

    5月16日,南京市玄武区御湖国际公寓业主梁先生向新华网江苏《民情直通车》栏目组反映,他所居住的公寓楼顶有人封闭搭建了1500平方米左右的两层办公用房,严重影响小区居住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栏目组随即与求助人取得联系,并赴现场了解情况。

    5月17日,《民意直通车》栏目组通过航拍发现,御湖国际公寓A栋顶楼的确有两层玻璃外墙房屋,屋内办公桌椅设备齐全,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栏目组试图通过电梯上到A栋顶层32层一探究竟,但32层有一扇玻璃门紧锁无法进入。

    据梁先生介绍,御湖国际公寓于2010年左右建设,A栋楼房规划设计32层,楼房盖好后,原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楼顶搭建了框架,但当时并无封闭更无玻璃幕墙。2016年,有人在已有的框架结构基础上进行了封闭,盖起房子。2016年9月,御湖国际公寓管委会把A栋32层以上的部分租给了个人作为办公场所,32层以上的面积为1500平方米。目前只有通过32层的这个玻璃门才能进入该办公区。

    “32层上方楼顶原本是块空地,属于消防通道,现在被建成了玻璃办公房,堵住了楼房的排烟口,导致排烟不顺畅,以至于每天不得不戴口罩做饭烧菜。”梁先生说。

    《民情直通车》栏目组随后将居民反映和现场情况反馈给南京市玄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上半年已经有业主对此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我们及时针对御湖国际楼顶是否存在违建进行调查,经调查,御湖国际公寓分A、B两栋楼,该公寓32层以上部分私自加盖玻璃房属于违建。”2021年3月23日,南京市玄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关于御湖国际楼顶违建处理情况的通报》,经调查,御湖国际楼顶违建约2400平方米,系原江苏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苏海尔斯老龄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违建应当首先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对该楼顶违建,玄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直积极处理,督促该公司进行自拆,但该公司始终没有履行违建拆除主体责任进行自拆。

    经过多次工作,去年御湖国际公寓B栋楼顶违建承租人愿意配合拆除,但因玻璃幕墙拆除复杂且百米高空拆除危险性大,该局组织了专业队伍,按照规定程序,依法进行拆除。

    下一步,玄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要求御湖国际公寓A栋违建承租人停止使用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回应社会关切。(施博瀚 窦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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