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20日无锡住房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新政实施以来,公积金惠民红利持续释放。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市区已有16家银行网点可就近办理公积金提取缴纳物业费业务。截至10月12日,市区已有2250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06.85万元,专项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新政惠民成效初步显现。

  10月11日上午,在位于新吴区长江北路边的江苏银行无锡新区支行办理网点,张先生在窗口提交材料,顺利办结物业费提取业务。张先生是双缴存职工家庭,今年自住住房全年物业费5151.24元,凭借物业费缴费发票,他成功从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共提取5151.24元用于抵扣物业费。“以前公积金只有买房、还贷才能用上,现在可以直接提取用来支付物业费,盘活了账户里的‘沉睡资金’,实实在在减轻了家庭支出负担。”正在排队等号办理业务的市民说。

  记者现场看到,周末窗口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提醒,现阶段办理热度较高,市民可早点来网点取号,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前往网点办理。

  “来得早,办理速度挺快,提取了3000元,可抵扣掉一部分物业费。”昨天上午,在位于南湖大道边的江苏银行无锡扬名支行,刚刚办理好业务的市民郑女士说。郑女士此次提取的是本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一年物业费4700多元,个人最多可提取3000元,也能减轻一些负担。”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经后台审批后,当天就能到账。

  据介绍,缴存人及其配偶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费的,每年可选择家庭名下任意一套自住住房,凭物业费发票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单缴存人家庭提取上限为3000元,双缴存人家庭同一套住房提取上限为6000元。银行工作人员提醒:每户家庭每年仅能办理一次物业费提取。如需足额提取,请一次性携带当年物业费发票及相关材料,就近前往网点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申请提取年度内已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该年度不可再申请物业费提取。

  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办理物业费提取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或单身声明(现场签署)、银行卡、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物业费发票,多张发票需一次性提交。单身职工须本人到场办理;已婚职工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还需提供职工本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业内人士表示,此轮政策将公积金使用场景从购房、还贷延伸至物业费等住房全周期消费领域,有助于盘活存量公积金,减轻家庭住房消费压力。在无锡,公积金正从“购房工具”逐步转变为覆盖“租、购、养、修”全链条的民生保障资金。下阶段,公积金中心将继续优化流程,扩大服务覆盖范围,让更多缴存职工在住房消费环节感受到便利和实惠。(孙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