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决定:刘浩同志任宿迁市委书记。

  刘浩,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

  公开资料显示,刘浩长期在江苏省委办公厅工作,曾任江苏省委研究室副巡视员;南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南通市委常委,崇川区委书记;泰州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等职务。2023年5月,任宿迁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后任宿迁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至此番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