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州人大发布消息,9月17日下午,扬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补选胡立杰同志为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后报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认其代表资格。

  此前消息,中共中央批准:胡立杰同志任江苏省委委员、常委。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官网“校院领导”一栏最新信息显示,胡立杰现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校长(院长)。

  公开简历显示,胡立杰,女,汉族,出生于1971年10月,辽宁大石桥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她曾任辽宁省妇联主席、党组书记,辽宁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辽宁省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等职,2021年任辽宁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兼省政协党组副书记,2024年任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至此番跨省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