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6年8月31日盐城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陈科文为盐城市统计局局长;

  任命陈云露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王丽娟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袁杰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袁柏阳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邓成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顾云霄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金兰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王剑为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唐魏伟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免去费坚的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免去高明荣的盐城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虞忠和的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周洪庆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唐魏伟的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金兰的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韦丽萍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