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首部戏曲类省级立法——

  “百戏之祖”保护传承有了法治支撑

  昆曲被誉为“百戏之祖”,也是江苏特有的文化名片。7月2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江苏省昆曲保护传承条例(草案)》。通过设立昆曲宣传周、编制保护传承目录清单等一系列制度安排,条例将为这一古老剧种薪火相传、创新发展提供新的法治支撑。记者获悉,该条例为我省首部戏曲类省级立法。

  作为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昆曲的保护传承工作将“保护优先”“活态传承”作为核心原则。草案规定,将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美学价值的昆曲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相关的实物、场所纳入保护对象,实现昆曲资源全面保护;组织开展昆曲资源调查,编制昆曲保护传承目录清单;对濒临消失的昆曲剧目、经典传统折子戏等昆曲资源实施抢救性保护,指导和支持昆曲院团开展传统经典剧目复演复排,推进昆曲资源数字化建设。

  草案规定,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和保障昆曲名家和昆曲代表性传承人发挥传帮带作用,通过名家传习、名师带徒等方式传承行当技艺和经典传统折子戏,并加大对中青年昆曲从业人员申报昆曲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力度。应当加强和改进戏曲教育,鼓励设置昆曲相关专业的中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层次,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昆曲相关学科和专业,支持有条件的昆曲院团与学校建立联合培养机制。

  草案要求推动昆曲院团、科研机构、学校加大剧本、音乐、表演技艺、舞美等创新力度,同时鼓励昆曲院团制作适合线上观演的昆曲剧目以及包含昆曲元素的二次创作剧目,培育发展网络演播新业态。

  草案给出了昆曲保护传承的保障措施。明确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昆曲保护传承发展经费。还明确每年5月18日所在周为昆曲宣传周。(万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