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划定3类区域,明确哪里能摆、怎么摆
南京出台商业外摆和临时摊点新规
7月24日,市城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外摆和临时摊点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全市商业外摆和临时摊点实行分区分级差异化管控。记者梳理发现,这份新规最大的特点,是用一套精细化的空间分类管理框架,为“摆摊”这个长期边界模糊的业态划出明确的跑道——哪些地方不能摆、哪些地方有条件地摆、哪些地方鼓励规范地摆,第一次有了系统的政策指引。
长期以来,商业外摆和流动摊点如果管得太死,百姓生计承压,便民服务的“烟火气”无处安放;放着不管,城市秩序失范,交通拥堵、油烟扰民、治理矛盾随之而来。新规的出台,正是在“管”与“放”之间寻找一个精准的平衡点。
新规将全市划分为严禁区、管控区、疏导区3类区域。疏导区的设立是此次政策最大的突破——背街小巷、社区闲置空间、特色市集、夜经济集聚区等被纳入,按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商户自治、长效运营。这意味着流动摊贩第一次有了“合规的经营场所”。管控区——次干道、生活型街巷、商圈外围——实行“定点、定时、定业态、定标准”管理,可以摆,但要按规矩来。严禁区则是刚性底线,包括城市主干道、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消防通道、重点保障区域;此外,校园出入口两侧各100米内、三甲医院出入口两侧各150米及围墙临街段、党政机关大门150米内临街区域、交通枢纽进出道路两侧200米内,一律禁止擅自摆摊设点。
在业态引导上,新规明确优先布局早餐、修配、缝补、配锁、季节性农副产品等民生类业态,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同时,支持特色商圈、文旅街区、夜经济集聚区商业外摆的规范提质。严控的“负面清单”同样清晰:店外禁止食品加工、明火烹饪、油烟排放,垃圾自产自清,落实“开摆即保洁、收摊即清场”。这意味着烟火气不能变成“油烟气”,便民不能变成扰民。
对于沿街商户最关心的外摆问题,新规明确:商家门前公共区域具备外摆条件的可视情设置,但不得占用车道、盲道、消防通道,须保留不小于2米的人行通行宽度。同时,外摆设施须安全稳固、整洁美观、与街区风貌协调,不使用强光频闪、噪声扰民设备。这相当于为商业外摆设了“门槛”,既保障行人通行权,也倒逼外摆品质提升。
新规还提出,南京将把商业外摆与临时摊点纳入城管大数据平台,实现点位上图、备案线上办、预警自动推送、投诉快速处置,推广电子围栏、一摊一码、视频智能巡查。从“人盯人”到“数据跑路”,精细化管理有了技术底座。(王怀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