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进行解读。

  据悉,《政策措施》将从今年6月4日起施行,共包括7个部分、23条具体措施。主要聚焦规划、土地、产权、资金、税费、多元参与和审批等方面,涉及优化规划管理、完善供地政策、创新产权归集和不动产登记方式、拓宽融资渠道、落实税费政策、支持多元参与、优化审批流程等内容。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金文介绍,针对规划适应性不足、灵活土地供应方式约束多、产权归集登记难、审批流程烦琐等问题,《政策措施》逐一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比如,提出通过精简报审材料、推行容缺审批,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建立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消防审验衔接机制;支持老旧厂房更新项目采用消防查验报告替代竣工验收报告,优化消防审验。

  《政策措施》聚焦系统集成,构建全链条政策供给。以规划编制的弹性和灵活采用协议出让等供地方式,保障项目“进得来”;以创新产权归集和不动产登记方式、引导居民和社会主体多元参与,保障项目“落下来”;以畅通市场化融资渠道、优化审批流程,保障项目“动起来”。

  在改革创新方面,《政策措施》支持地方探索实践。鼓励发挥基层首创精神,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探索空间。支持各地在建筑功能和土地用途合理转换、用地兼容混合开发等方面制定正负面清单,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方面出台豁免清单,鼓励因地制宜细化管理要求。

  聚焦民生优先,《政策措施》多措并举提升空间品质。支持老旧住宅成套化改造,鼓励运用提高容积率、增配公共服务设施、允许缴存人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高贷款额度、提供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整合闲置房产土地,用于高校学生宿舍、养老托育、社区服务等公益场所建设。

  《政策措施》提出,既要积极争取和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又要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在财政资金方面,鼓励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创新运用“拨改投”方式,发挥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省份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在市场化融资方面,支持探索发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对有经营性收益、使用者付费明确的项目允许采取特许经营模式。

  下一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宣贯和培训指导,共同推动全省城市更新工作取得新成效。(杨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