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周庄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持续优化家事矛盾处置流程,实行人民调解员诉前先行调解、法院依法立案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以柔性调解化解家庭矛盾,以司法文书固化调解成果,用心用情守护辖区家庭和睦稳定。

  家事纠纷事关亲情维系、家庭稳定和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宜一判了之。为从源头减少家庭对立、修复亲情关系,法庭不断完善家事案件处理流程,做到矛盾化解有温度、司法保障有力度。首先,交由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前置调解工作。调解员立足基层乡情民意,贴近群众、熟悉民情,从亲情伦理、邻里情理和生活实际出发,耐心做好双方思想疏导工作,积极劝说当事人互谅互让、理性化解纠纷,最大限度把家事矛盾化解在前端、化解在基层,避免家庭成员对簿公堂、感情持续恶化。

  其次,对于经人民调解员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家事案件,法庭及时启动立案程序,依法快速立案受理,压缩办案流程、提速办理节奏,第一时间根据双方调解协议内容出具民事调解书,依法确认调解法律效力,快速结案、高效息纷;对于诉前调解确实无法达成一致、矛盾分歧较大的案件,法庭依法转入正常审判程序,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继续秉持调解优先原则,法理与情理并重开展庭前、庭中全程调解,柔性化解对立情绪,最大限度修复家庭亲情关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陆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