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阴法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以专业化破产审判为抓手,充分发挥破产拯救与出清双重功能,助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市场要素资源高效配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府院同心”打消企业重生后顾之忧。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府院”统筹实施“全盘联动”的系统设计,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设立工作专班等方式,精准识别并解决企业在重整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有效打消意向投资人的后顾之忧。
二是“巧用程序”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症结。面对复杂多变的企业债务风险,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灵活运用司法程序,整合执行效率功能与破产统筹功能,精准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对于仍有市场前景、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优先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对于产能落后、无救治可能的企业,依法稳妥推进破产清算,实现市场出清。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管理人履职的监督指导,确保程序公开透明、权利保障到位,真正实现“化解一案、稳定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是“市场主导”激发市场主体再生动力。不断探索破产审判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的新路径,在全省率先组建基层法院重整投融资平台,借助网络拍卖平台和专业投资机构的市场化运作优势,拓宽重整项目推介渠道,提高资产处置效率。针对产业升级实际需求,积极引入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动能,帮助困境企业“腾笼换凤”,助力地方招商引资。
下一步,法院将继续深化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优化重整投融资平台功能,持续提升破产审判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水平,以更高质量的司法供给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叶紫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