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收到来自一江之隔的扬州一企业的感谢信,这封感谢信的背后,是一场“温情执法”为企业化解运输难题的生动实践。

  扬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深入贯彻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的监管政策,扎实推进货车司机“接诉即办”响应机制,持续提升投诉处置效率,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诠释了“交通有法亦有情,营商优化促共赢”的执法服务新理念。

  2025年12月28日,扬州市城东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苏KSC751装载一批船用滚轴,从扬州宝舟船舶设备有限公司紧急发往扬中新韩通船厂。该批货物为新韩通船厂年前订单的急需件,运输车辆已按规定办理了超限运输通行证,核定通行路线为S39江宜高速-S35阜溧高速。然而运输当日,扬州高速入口突发交通管制,原定路线无法通行。

  考虑到新韩通船厂生产任务紧急,随车人员随即向交通部门申请路线变更,由于正值周末,未能及时获得批准。为确保重点企业供应链不断档,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该车辆临时改道G523扬高汽渡前往扬中。这一路线变更行为,随后被动态检测设备抓拍记录。

  接到违规抓拍信息后,扬中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迅速开展全面细致调查,经核实确认该事件完全符合“轻微免罚、首违不罚”适用情形:企业系首次出现此类违规行为,改道源于不可预见的突发路况,且事前已主动尝试报备,运输货物为重点项目急需物资,全程未造成任何安全隐患或不良社会影响。秉持“教育与引导并重”的执法原则,大队研究决定实施免罚。

  指挥中心执法人员张军、陶兴荣、黄雨婷了解到本地企业大件运输需求后,多次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详细解读超限运输相关法规政策,提供针对性的合规运输指导建议,并主动协调沿线相关部门,保障企业运输通道畅通,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切实解决了企业燃眉之急。

  “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实效!”扬州市城东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法人田庆林在信中还特别提到,执法人员不仅耐心倾听企业困难,主动协调沿线通行事宜,更给予专业指导,真正体现了“阳光执法,温情服务”。

  未来,扬中交通将持续坚守执法初心,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基础上,用更具温度的执法方式回应企业合理诉求,以精准监管、柔性服务助力企业合规健康发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扬中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交通力量。(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