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2月28日 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唐 凯同志为宜兴市水利局局长;

陈 洁同志为宜兴市商务局局长。

免去:

蒋华平同志的宜兴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林锋古同志的宜兴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宜兴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6年2月28日 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骆叶香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 玲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 颖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钱 潮同志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陈国斌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红英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庄 妍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翟一平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俐强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储哲君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6年2月28日 宜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毕天煜同志的宜兴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