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胡柏林为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潘迎华为盐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任命张利华为盐城市数据局局长。

  任命仲明桓、林毅为盐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程登健、何娟、张佳、邵森弟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余佳、崔恒春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季军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徐永成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赵启兵、韩英为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顾伟为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宋文笋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高维华的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胡柏林的盐城市数据局局长职务。

  免去程登健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何新龙的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霞的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启兵、韩英的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陶运梅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王瑞华的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季军的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