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命胡柏林为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潘迎华为盐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任命张利华为盐城市数据局局长。
任命仲明桓、林毅为盐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程登健、何娟、张佳、邵森弟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余佳、崔恒春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季军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徐永成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赵启兵、韩英为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顾伟为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宋文笋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高维华的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胡柏林的盐城市数据局局长职务。
免去程登健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何新龙的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霞的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启兵、韩英的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陶运梅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王瑞华的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季军的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