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事关经济建设,事关百姓就业,事关城市品质,对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江阴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坚持推进建工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实践。

  一是提升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办理质效。主动融入、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风险处置化解机制,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优化审判流程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统筹推进相关建设工程案件审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案件归口审理机制和专业化审判机制,进一步优化诉中鉴定委托流程,促进建设工程案件办理质效和办案效果持续提升。充分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加大对虚构农民工资债权虚假诉讼的甄别、惩戒力度,依法维护司法秩序和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是做实建设工程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工作。通过与住建部门联合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研判建筑市场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促进执法、司法工作衔接有序、尺度统一。探索引入建筑协会、造价协会等行业协会及相关专业人员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参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先行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对纠纷处理形成合理法律预期,促进相关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通过开展联合信用惩戒、移送违法线索等方式,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经营者形成规制合力。精心选取建设工程典型案件,通过在项目现场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就地宣传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是积极营造有利于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认真吸收各位代表委员、行业代表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改进司法工作举措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推出一系列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案件审判质效、优化司法服务效能的务实举措。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的落实工作,深入分析挖掘司法大数据背后隐含的规律性特征,通过发送高质量司法建议、分析报告等方式,为党委政府防范化解建筑领域风险隐患提供决策参考。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立“明规则”、破“潜规则”的指引作用,聚焦违法转分包、恶意拖欠工程款等影响工程质量、民生权益保障的难点堵点问题,适时发布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典型案例,引导市场主体增强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促进提升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能力水平。(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