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金融风险防范与检察协同治理”工作会议在江苏南京举行。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关于“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相关部署,推动构建科学完善的金融领域犯罪打击、诉讼监督、风险防控与协同治理体系,加强金融检察工作的交流与互鉴。

  与会代表围绕“金融犯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金融犯罪治理与风险防范”“金融检察综合履职”三个议题展开研讨。会议认为,面对金融活动日益深刻复杂的变化,金融检察工作必须加快推进现代化转型。当前金融检察履职应着重实现三个方面的转向:一是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从形式审查转向实质穿透;二是在履职方式和治理逻辑上,从单兵办案转向系统协同;三是在价值追求与效果衡量上,从案结事了转向高质效治理。

  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人民检察》杂志社提供学术支持。检察日报社、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江苏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及建邺区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司法实务工作者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高子淯 仝运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