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海陵区纪委监委对泰州市九龙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陆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陵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陵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陆荣开除党籍处分;由海陵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