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下午,南京市廉政文化研究会与东南大学在九龙湖校区法学院联合举办招投标领域廉政建设研讨会。会议由东南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刘练军主持,双方围绕廉政文化建设的路径与实践展开深入交流。
聚焦文化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刘练军介绍了东南大学在廉政法治研究与人才培养方面的成果。南京市廉政文化研究会会长邵建波在致辞中指出,廉政建设的核心在于文化培育。他表示:“各级纪委监委以法治思维正风肃纪,而廉政文化研究会则需聚焦‘文化引领’,解决‘不愿腐’的根本问题。”邵建波进一步阐释,廉政文化的作用在于事前预防与事中监督,通过文化感染重塑价值观,让“当官是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深入人心。
构建多元监督,凝聚社会合力
邵建波表示,廉政建设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弥补单一依靠纪检监察力量的不足。民间社团组织通过监督关键领域、关键岗位与关键环节,能够有效识别作风问题与廉政风险。他呼吁研究会成员发挥“特邀研究员”的双重身份优势,既贴近群众又具备专业视角,在高校合作、文化传播中实现精准监督。
精准把脉问题,共商治理良策
研讨环节中,与会专家聚焦招投标领域这一廉政风险高发区,针对政策落实、责任履行、内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剖析,并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

东南大学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钱小平提出,应构建“刑法威慑—民事救济—文化预防”的立体防线,通过完善犯罪构成要件、强化行刑衔接,形成预防性监管力量,使制度约束与廉政文化形成合力。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余涛认为,有必要构建中国自身的反海外腐败法律制度,同时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警示与感化作用,从源头上消除串通招投标腐败的根基。
东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叶泉建议,招投标廉政建设可借鉴《企业境外廉洁合规工作指引》,构建以“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为核心的廉洁合规管理体系,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治理的转变。
东南大学民事检察研究中心研究员宋史超指出,招投标腐败也涉及民商法问题,应深入研究违规合同的效力认定、损失赔偿等法律后果,完善民事追责机制。
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涛菲提出四方面建议: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夯实党组织建设、深化以案促教、厚植社会廉洁文化土壤,为招投标领域风清气正提供持久支撑。
赋能创新发展,服务城市战略
邵建波在总结中强调,廉政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是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南京的发展需要持续不断的原创动力,领导干部更需以身作则,提升开拓新产业、新格局的能力。”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廉政文化不仅是反腐利器,更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深化校会合作,共绘廉政蓝图
此次研讨会汇聚了东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研究院、人权研究院等多领域学者,以及研究会理事与特邀实务专家。双方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强合作,挖掘廉政文化内涵,拓展科研与实践相结合的创新路径,为南京市乃至全国的廉政建设贡献智慧。

此次研讨会通过学界与实务界的深度对话,为廉政文化建设注入了新动力,开拓了新路径,彰显了社会协同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杨雅舒 顾正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