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发挥案件评查在审判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江阴法院于2025年初发布《关于加强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构建“全员参与、全程覆盖、全域监督”的案件日常评查机制,要求各部门每季度开展案件日常评查工作,评查案件数不低于总结案数的3%,并将阅核案件、“四类案件”强制纳入案件评查的范围,评查重点围绕“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准确性、法律适用正确性、文书规范性、卷宗完整性”五个方面,实现案件质量监管无死角。
自《关于加强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发布以来,各办案部门前三季度已评查千余件审理、执行案件,涵盖阅核案件和“四类案件”。为使各部门案件评查工作实质开展,审管办对各部门自查的案件每月进行抽查,并对评查出的各类瑕疵逐月发布通报,督促各业务部门加强学习立即整改。
下一步,江阴法院将持续优化案件评查机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整改,推动案件评查从“纠错式”向“提升式”转变,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华吉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