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0月15日电(记者朱国亮)江苏省公安厅15日通报,“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的复合型电信网络诈骗去年以来呈现多发态势,江苏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专项行动对此类犯罪进行严打。
江苏省公安厅反诈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传统银行卡洗钱通道被压缩,电诈犯罪分子被迫诱导受害人提取现金、购置黄金,通过线下见面交付、投送至指定地点、邮寄等方式转移涉诈财物。去年以来,这种“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的复合型诈骗向各类高发诈骗类型全面渗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主流形态,对公安机关打击电诈犯罪带来新挑战。
江苏公安梳理数据显示,在各类电诈案件中,线下现金、黄金洗钱交付方式有三类,其中受害人自行送至指定地点的约占70%,上门见面交付的约占25%,通过快递邮寄的约占5%。诈骗类型以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为主,占比达91%,其余为冒充公检法、冒充领导熟人诈骗。
江苏省公安厅反诈总队案件侦查支队负责人说,“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的复合型诈骗大致分为三步骤:第一步,小额返利,即骗子先以刷单、交友等理由,诱使受害人线上转账进行所谓的“充值”“做任务”,小额返利“喂饵”;第二步,加大投入,即受害人提现时,以“账户被冻结”等借口,要求缴纳“解冻金”;第三步,大额交付,即以“线上通道已满”、“线下交付无限额到账快、费率低”为由,营造火爆、紧迫情境,诱骗受害人线下交付大额现金、黄金等贵重物品。
针对“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的复合型电诈多发态势,江苏省公安厅于今年7月以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严打,逐案攻坚,截至目前已抓获此类犯罪嫌疑人1477名,捣毁团伙183个,拦截追回现金、黄金等财物1.3亿元。
江苏省公安厅反诈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从事线下转移涉诈“两金”的洗钱行为,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江苏警方也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凡是以网络兼职或投资理财等名义,要求向陌生人当面交付或投送、寄送现金、黄金的,都是诈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