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常常有被执行人抱着“我就是不还钱,你能拿我怎么样”的侥幸心理,试图通过逃避、对抗等方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司法拘留,便是人民法院打击逃避执行、对抗执行,维护司法权威的有力威慑手段。

近日,如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有效使用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让态度消极、拒不还款的被执行人态度发生180°的大转变,从在谈话室时的“拒付”到拘留所门前的“秒付”,有力震慑了失信行为。

隐瞒收入拒履行,拘!

某抚养费纠纷执行案件。生效调解书确定被执行人范某应每月定期给付子女抚养费,但范某未自觉履行,经申请执行人小范申请,如东法院立案执行,标的24000余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与范某电话联系,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但范某向法院报告工资是年终结算,平时仅有零星生活费,现无财产可供执行;并多次承诺下个月领了工厂里的生活费就逐月分期履行。然而,三个月过去了,范某未履行分毫。

对于范某的“拖字诀”,执行干警决定主动出击。通过实地调查,发现范某已从原单位离职月余,并将剩余工资68000余元以现金方式全部结算领取。于是,执行干警将范某拘传至法院,告知其将工资全部领取而未用于履行义务属于规避执行行为;若仍不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但经反复释法说理及说服教育,范某仍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当从警车上被带下来,面对着拘留所大门时,范某明显慌了神,态度迅速转变,急忙向执行干警“服软”:表示没想到因为抚养费的事真的会被拘留,现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应该逃避法院的执行;而且这是给子女的费用,不能因为与前配偶有矛盾就不给付。范某现场联系亲友筹款,将本案执行案款履行完毕,同时手写悔过书,真诚悔过。

有钱不还逃执行,拘!

“你再给我两天时间,我一定能筹到钱的!”这是被执行人张某被拘传至法院时一直向执行干警重复的一句话。张某与李某本是合作伙伴,曾向李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期满后,张某未还款,李某诉至法院,获胜诉判决。因张某未自觉履行,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谈话过程中,其向法院书面申报无工作、无存款、无资产,现在生活困难,请求法院宽限时日。

当执行干警提出要对他的手机进行搜查时,此前看似一直配合、态度诚恳的张某,却变得眼神躲闪、支支吾吾。看出此端倪后,执行干警果断发出搜查令,从手机中发现其在数天前手握一沓百元大钞打牌的视频,同时查询到其微信财付通账户短期内有相应的流水支出信息。

执行干警将上述证据固定后,告知张某上述行为属于未如实申报财产且存在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追究拒执犯罪的刑事责任。得知会有如此严重后果,张某一下泄了气,立即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是自己一时糊涂,心存侥幸,不应该故意逃避执行,自己心里也一直打鼓、不好受,现在马上想办法筹钱,请求法院不要对我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幡然醒悟后,张某主动联系亲友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司法拘留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被执行人而言,逃避、对抗执行绝非明智之举,正确认识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效力,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唯一正途。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回应民意、惠及民生,如东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创新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