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为了我们家这点事跑了那么多趟,问题总算解决了。不仅拿到了母亲的事故赔偿款,还找回了很多年没见的亲人。”9月1日,在连云港灌南县的一处家事纠纷调解室里,张明(化名)摸了摸外甥女小然的头,对坐在对面的灌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组法官王广太说。至此,这场跨越半年、牵扯三代人的继承纠纷,不仅圆满解决,更让失散多年的亲人重新团聚。
2024年12月的一天,86岁的杨某驾驶电动车外出时,与一辆轿车相撞,当场身亡。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可保险理赔却因“家庭成员信息不全”陷入僵局。2025年3月,杨某之子张明带着兄弟姐妹来到法院,认为案件久拖未决,“事故责任清清楚楚,为啥赔偿款就是拿不到?”
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承办法官王广太耐心安抚,同时道出案件症结: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需由全体近亲属共同继承,可公安机关与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证明中,唯独漏掉了杨某的长女。“长女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必须参与诉讼,否则赔偿款分配后可能再起纠纷。”王广太的话让张明等人冷静下来,也让这场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纠纷,变成了一场“寻亲之旅”。
“绝不能让老人走得不安心,更不能让亲情因赔偿款断裂。”王广太当即启动灌南法院“党建+审务工作站”联动解纷模式——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任站长,党员乡贤与法院干警协同发力查人找物。
很快,党员老张、网格员小李与王广太组成工作小组。老张扎根当地多年,挨家挨户走访旧邻与村委会干部;小李在网格群里发布寻亲信息,却石沉大海;王广太泡在公安机关户籍科,翻阅几十年前的纸质档案,也未找到关键线索。
“会不会是家人为多分赔偿款,故意隐瞒信息?”工作小组决定转变思路,再次约谈杨芳的子女。“父母不在了,兄弟姐妹更该亲如一家,侄女依法有权分赔偿款,别因钱伤了亲情。”一次次上门沟通后,杨某次女终于松口:“大姐大名叫张某萍,1960年嫁给远乡的宋杰,1993年去世,两个女儿叫小然和小丽。”有了姓名线索,工作小组立刻联系宋杰户籍地派出所,比对年龄、居住地等信息,最终在邻省找到了张某萍38岁的女儿小然。
小然表示,母亲去世时,她才5岁,此后,由外公外婆抚养到10岁,因家庭变故离家,与亲人逐渐失联。“这些年我一直惦记着外公外婆,可不知道怎么联系舅舅们。”小然说。王广太告知小然,她作为张某萍的女儿,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可参与赔偿款分配。没想到小然却摇了摇头:“能重新找到亲人,我已经很满足了,不想因为钱和舅舅们闹矛盾,我放弃继承。”同时,经核实,张某萍的另一个女儿小丽因幼年被合法收养,已丧失代位继承权。
今年5月,灌南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向张明等人支付赔偿款15万余元。拿到判决书的那天,张明特意带着小然来到法院表示感谢。(温彦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