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海安法院充分利用“融和法庭”平台,将法院执行工作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开展“综治+执行”,着力破解被执行人难找、财产线索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方面,综治力量能够协助法院精准“查人找物”,有效解决执行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提升执行效率。海安法院执行局将“融和法庭”作为执行工作中转站,执行干警可以更加便捷地与被执行人所在村居村干部、网格员取得联络,打好执行工作基础。

  在曲塘镇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孙某一直拒接电话、拒收邮件,承办人郭巍峰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此,郭巍峰远程联系曲塘镇刘圩村“融和法庭”值班网格员,网格员在了解案件概况后将相关情况向被执行人所在村的村支书卢星明进行了报告。不多时,村支书的电话就打到了执行局:“孙某的母亲正常在家,可以请老人家一起做做工作。”

  当日下午,郭巍峰与村支书一起来到孙某母亲家中。起初老人言语间还有些抗拒,郭巍峰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孙某逃避履行义务可能会导致罚款、拘留等严重后果,讲明利害。

  “欠钱还钱,为这点事抓进去可不得了,他这会儿在亲戚家,我带你们去!”被执行人母亲在认识到抗拒执行的后果后也担心起来,主动带领村支书和执行干警找到了被执行人。孙某看到村支书,本想从小院后门溜走,却因为母亲的一声“儿子!”停下了脚步。

  “妈,你掺和这事干什么!”“我要是再不带着干部来找你,你还不知道要犯什么错误呢!”

  郭巍峰趁热打铁,向孙某说明利害。孙某沉默良久后决定不再逃避,在母亲的陪同下与执行干警一同前往村办公室与申请执行人朱某协商。最终,孙某凑足了本案的12万元执行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另一方面,在矛盾纠纷化解上,通过执行干警与综治力量的紧密联动,可以进一步完善对被执行人社会关系网络、个人思想的了解,更好找准协商发力点,及时化解执行矛盾,避免纠纷激化升级。

  墩头镇的杨某和王某是多年的邻居,两家关系一直不错。然而,就在两年前,杨某翻修房屋,堆积的建筑材料将公共巷道挤得不足一人宽,影响了道路通行。由于协商不成,王某将杨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杨某立即清理巷道中的物品,腾出宽度为60cm的通道,以供通行。判决生效后,杨某迟迟未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人束娅婕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告知杨某于特定日期前让出道路。期限届满后,杨某仍未履行。

  考虑到该案涉及邻里矛盾,杨某对堆积物品情况更加了解,让杨某主动履行更为合适。承办人束娅婕和村干部刘翔遂在“融和法庭”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多次磋商,杨某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迟迟不愿表达想法,调解一直未获进展。

  “杨某有个叔叔,他们之间关系一直很好,或许可以让他参与调解!”现场调解过程中,村干部刘翔提议可以联系被执行人亲属共同参与化解矛盾。

  承办人随即通过村干部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杨某叔叔杨甲取得联络。为方便交流,杨甲通过“融和法庭”视频参与调解。有了家中长辈从中调和、劝导,杨某也终于说出了真实想法:“搬运这么多材料,需要花费不少人工……”

  “要是杨某能及时清理巷道,我可以给些工费。”讲清疑虑,心结自解。为了尽快解决纠纷,王某夫妇经过商讨决定负担部分人工费。杨某颇感意外,回过神后,也认识到自己之前行为的错误,当场向王某诚恳致歉。在杨甲的见证下,双方在“融和法庭”签订了和解协议。一周后,承办人束娅婕再次来到现场勘察时,案涉巷道已完成了清理工作。

  “综治+执行”不仅是法院执行工作的有力抓手,更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有助于实现执行工作与基层治理双向赋能,为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个房子我一家六口在住,实在不好搬出去,要是申请人同意,我愿意补偿一些钱。”面对“融和法庭”李堡社会治理中心值班调解员秦明的询问,被执行人邵乙诉说着自己的苦衷。

  本案系亲属之间产生的纠纷,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邵乙、邵丙不得妨碍申请执行人邵甲对案涉房屋的居住和使用。邵甲坚决要求腾房,邵乙称案涉房屋系其与老人、子女赖以生存的住所,加之邵丙年岁已高,且已中风,无法搬离。双方矛盾尖锐,情绪对立,如强制执行易激化矛盾,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甚至极端事件。执行中,执行干警徐烨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量纠纷的成因及案涉房屋实际情况,引导当事人妥善化解纠纷。

  经过多次协调,双方就保留房屋、支付补偿的调解方案基本达成一致,但申请执行人因家庭困难,想要申请司法救助。当事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承办人徐烨决定联合“融和法庭”李堡社会治理中心值班人员协助评估。

  “父母因心脏病、高血压需要长期服药,妻子并无稳定收入……”在秦明的指导下,邵甲在相应的申请材料上写明家庭和经济情况,完成了财产申报等相关工作。一周后,经过细致调查和精确评估,认定申请执行人邵甲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帮助邵甲争取到司法救助2万余元,执行双方达成一致,签署了和解协议,为这起历经多年的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海安法院借助“融和法庭”平台,将综治与执行深度融合,充分凝聚社会资源破解执行难题,在执行财产线索转接、执前矛盾化解、司法联动救助等多方面持续发力,效果显著。今后,海安法院将继续通过多元渠道提升执行质效,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执行工作中绽放新彩。(刘东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