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名单,具体如下: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6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陆亮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席典玉为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
蔡蕾的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6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孟亚东为扬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徐永泰的扬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6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单华东、朱明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江厚良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秦集成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毅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陈晓珺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刘莉莉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莫俊秀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响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徐沐阳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
祁若冰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文辉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涛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史伍俊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曹玥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杨青松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高济宁为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姚宏斌、沈红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韩凯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戴涛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苏岐华的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破产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5年6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俊的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边辞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6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吴边辞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蔡蕾辞去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6月27日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扬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蔡蕾辞去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