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商建明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任命王颜勤同志为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韦丽萍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免去王娟同志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免去袁国萍同志盐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郑治同志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商建明 资料图
商建明,男,汉族,1970年11月生,江苏盐城人,省委党校研究生,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
商建明长期在盐城市盐都区(县)工作,历任共青团盐都县委书记,尚庄镇镇长,尚庄镇党委书记,张庄街道党委书记,潘黄街道党委书记(副处级),大冈镇党委书记(副处级)等职。2014年4月,任盐都区副区长。2015年2月,任盐都区委常委、盐城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后兼任盐城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2019年12月,商建明调任东台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并于次年1月去代转正。2022年9月,他任东台市委书记,至此番履新。
5月26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发布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其中商建明拟推荐提名为设区市副市长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