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兴市人才“购房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发布,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通过“宜兴人才购房券”申请小程序进行申领。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制定发布《细则》,旨在进一步改善我市人才安居条件,推动人才集聚扎根,为宜兴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细则》规定,申领人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我市就业创业,连续正常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在宜入选各级人才计划。需注意的是,宜兴市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已享受过人才引进购房补贴政策的人才,不享受此次人才“购房券”政策。
在补贴标准上,在该《细则》执行期间,大专、中级工、初级职称人员,一次性补贴5万元;本科、高级工、技师、中级职称人员,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其中“双一流”建设学科本科一次性补贴15万元;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补贴15万元,其中“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20万元;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补贴30万元,其中“双一流”建设学科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35万元。此外,在宜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人员,如顶尖人才,给予300万元;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给予100万元;在宜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的,“双创人才”创业类给予60万元,“双创人才”创新类给予50万元,“双创团队”类中领军人才给予60万元、成员给予30万元,“双创博士”类给予30万元;在宜入选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宜兴市“陶都英才”计划的创业类人才给予50万元,创新类人才给予30万元,团队类中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成员给予20万元。
符合相应条件的人才,可在“宜兴人才购房券”申请小程序办理资格申领事项。申领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明、社保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在宜入选各级人才计划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申领材料。需注意的是,人才使用“购房券”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购房券”申领资格且共有产权的,由夫妻双方自主选择其中一方享受一次。
根据《细则》,符合“购房券”使用条件的具体楼盘信息,以“宜兴人才购房券”申请小程序公布的内容为准,使用“购房券”购房可叠加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优惠销售方案。政策出台后新上市房源,后续可按程序纳入房源库,房源库将在政策期间滚动更新。此外,本次“购房券”政策上限为3000套,在政策有效期内,“购房券”使用实行先到先得原则,当申办平台上“购房券”实际使用套数满3000套后,尚未使用的“购房券”将自动失效,并不再发放新的“购房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