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南通某纺织品有限公司50.28万元货款,多次催要未果后,南通公司诉至崇川法院。经调解,南通公司减免部分款项,双方确认欠款40万元,约定分期履行,公司股东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宁波公司仅支付两期后便违约,第三期仅付5万元,迟迟不愿履行。南通公司无奈之下,向崇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冷盛荣调查发现,李某名下有不动产及数万元保单。他紧急委托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查封房产并调取产权信息,同时安排书记员李鑫鑫前往保险公司冻结保单现金价值。但调查结果令人意外,保单已退保,不动产也设定了巨额抵押。进一步核查发现,这些操作均发生在司法确认调解协议裁定书送达之后。

  面对李某电话失联、拒不配合的情况,冷盛荣果断带队前往宁波。当冷盛荣出现在李某面前时,李某虽面露惊慌,但仍坚称财产已抵押,无力履行债务。冷盛荣不动声色,通过细致询问,逐步固定李某恶意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

  在完成第一份笔录后,冷盛荣再次追问:“你刚才说是被逼债逼急了才抵押贷款,那为什么在调解协议履行期间退保?退保了多少钱?”李某这才承认退保5万元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冷盛荣当即严肃告知:“你的行为不仅违法,还涉嫌拒执犯罪,我们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向其出示相关法律规定。

  听闻涉嫌拒执犯罪,李某瞬间慌了神,态度180大转变,苦苦哀求:“法官!再给我一次机会吧!我一时糊涂,现在就凑钱!”最终,经法院协调,南通公司同意减免违约金及部分本金,李某一次性支付13万元,该案顺利执结。

  案件执结后,南通公司为表谢意,向崇川法院送来锦旗。李某也深刻认识到错误,主动提交悔过书。执行法官对其进行训诫,告诫其务必诚信做人、守法经营。

  此案的成功执结,不仅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维护司法权威的坚定决心。法官在此提醒,任何企图通过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诚信履约才是正道。(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