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涉海纠纷,提升长江流域法治建设水平,江阴法院临港法庭积极作为,采取三项有力举措加强与南京海事法院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长江流域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
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临港法庭与南京海事法院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搭建起日常沟通的桥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涉长江流域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法律适用、证据认定等共性问题展开深入研讨,统一裁判尺度。同时,设立线上沟通平台,方便双方及时交流案件信息,对于紧急或复杂的涉长江流域案件,第一时间启动沟通程序,确保案件处理的高效与公正。
二是开展联合调研与培训。双方聚焦涉长江流域经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联合开展调研活动。深入江阴码头港口、航运企业等实地走访,了解行业需求和痛点,为制定更贴合实际的司法政策提供依据。此外,共同组织法官学习,提升法官处理涉长江流域案件的专业能力,打造一支既懂法律又熟悉海洋业务的复合型法官队伍。
三是推进诉调对接与执行联动。在诉前调解阶段,临港法庭与南京海事法院共享调解资源,共同参与涉长江流域纠纷调解,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提高调解成功率。在执行环节,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对于涉及跨区域查封、扣押船舶等执行事项,双方相互协助,形成执行合力,有效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三项举措,临港法庭与南京海事法院的协作不断深化,为长江流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孙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