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4月23日电(虞启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数据显示,江苏各级法院去年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7445件,审结32097件,案件总量呈下降趋势,司法保护精准度持续提升。

  精准服务新质生产力

  聚焦“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江苏省高院出台服务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12条司法措施,无锡、盐城、镇江、泰州等地法院同步推出行动方案,构建覆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网。全年新收一审技术类纠纷3555件,其中专利权属及侵权案件1786件。苏州中院在影像传输信号专利侵权案中创新“信号类型占比法”确定技术贡献率,判决侵权人赔偿600余万元,推动行业技术升级;常熟法院审结全国第二例“AI文生图”著作权案,为人工智能产业划定创新边界。

  重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全省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达83件,最高判赔1.2亿元形成强力震慑。在涉“长秀霖”胰岛素驰名商标侵权案中,对恶意仿冒企业顶格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权利人6000万元诉请,保障民生用药安全。刑事审判方面,严打涉农资、药品等民生领域犯罪,睢宁法院对制售假农药主犯判处实刑并首用“从业禁止令”。

  数字治理激活发展动能

  面对8941件涉互联网平台新型纠纷,法院创新确立游戏代练、数据爬取等裁判规则。南京、苏州、无锡率先设立专业化数据资源法庭,在“1.6亿条电商数据搬家”案中,认定非法爬取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500万元并支持行政处罚,为数据要素市场化提供司法范本。

  多维守护文化和乡村振兴

  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著作权纠纷16321件,占新收一审民事案件55.7%。无锡新吴区法院审结涉案近4亿元的影视“盗链”刑事大案,主犯获刑五年半并处罚金2000万元,创同类案件惩处力度新高。

  加强对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以及涉生产资料知识产权的保护,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南京中院在“澳甜糯75”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中,认定不能如实证明种子来源的行为人构成侵权,对于打击非法分装、掩饰侵权的行为具有指导意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将持续深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以裁判规则引领构建全链条创新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司法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