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建邺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晨一行,对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实地检查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并听取普查办汇报。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文旅局副局长尹红,江心洲街道、莫愁湖街道及文物点主要负责人陪同。

  调研中,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文旅局副局长尹红详细汇报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推进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四普”文物复核和实地调查,建邺区累计复查三普文物点14处,其中复查文物国家级1处(2点),省级1处,市级8处,区级2处,未定级2处,已全部完成上传省级系统。二是多渠道参与,营造文物保护浓厚氛围,通过街道、园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保单位发放宣传册页3000多份,线索征集函2000多份,同时通过给房产局、规资局、街道、园区发函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目前通过征集和省市途径反馈线索2条,通过初步梳理和判断,均作为文物新线索勘测并上传。

  杨晨对当前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边上报边汇报”。要求对新发现的文物线索,如老江堤、和园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点位,做到及时上报、同步汇报。二是“边普查边保护”,以粤军将士阵亡墓碑文等亟待修缮的文物为例,强调普查与保护同步推进。三是“边保护边利用”,探索文化遗产活化路径。针对公园内文物、历史建筑等公共性较强的文物点位,赋能文旅融合发展。四是“保持先进”,提高普查质量,明确时间节点,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下一步,建邺区文物普查主要工作重点一是审核上报文物资源点信息,按照省市普查工作进度要求,做好辖区普查数据审核工作,确保上传普查综合管理系统平台(省级端)数据质量。4月底前,按照要求做到审核率达到100%。二是持续加大文物调查力度,按照“应查尽查、应保尽保”原则和“四普”文物认定标准,对1911年以前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1840年以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重要关联的各类史迹,采用近现代建筑材料、技术建造、体现时代风格的具有代表性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全部纳入普查范围,特别是“三普”以来考古新发现的文物线索全部纳入普查范围。三是全力以赴做好四普第三阶段工作。五月下旬,“四普”工作即将转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区级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逐级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高质量完成文物普查各项任务。(于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