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法院包场法庭通过巡回审判方式,高效调解一起因邻居宅前屋后安装摄像头侵犯隐私权纠纷。
老王与小李南北隔田相邻而居,双方分别在其宅前与屋后安装了摄像头。老王认为,小李在屋后安装的360度摄像头能直接拍摄到其家,已影响到自家生活,遂起诉至海门法院要求拆除该摄像头。小李则认为,老王在宅前安装的摄像头,同样能拍摄到自家后屋。
包场法庭承办法官杨东旭了解案情后,前往现场观察摄像头安装的方位,并通过双方的手机查看摄像头拍摄采集的范围。现场勘验完毕后,杨东旭决定就地开展巡回审判,根据民法典、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小李屋后摄像头的最大覆盖范围不得超过老王宅前庭院,老王不得手动调整宅前摄像头拍到小李的房屋,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
国务院公布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已自2025年4月1日施行,明确了监控摄像头的安装要求,能有效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利益冲突。公民不论是在农村宅前屋后还是小区入户门区域,安装的摄像头不能采集到邻居的出行、访客、生活等信息,严格控制拍摄角度与范围,避免侵犯他人隐私,影响邻里关系。(肖庆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