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品质,省住建厅将2025年定为“住宅品质提升年”。江苏将开展“住宅工程品质提升行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等组合拳,大力推进改善型住宅建设,让老百姓住得更加安心、放心、省心、舒心。

  “住宅品质好,首先就是建设工程品质好。我们将强化行业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实现新建改善型住宅工程‘渗、漏、鼓、裂、堵’以及隔音差、厨卫异味等质量问题有效解决,带动其他新建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有效防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路宏伟介绍。

  据了解,本次“住宅工程品质提升行动”具体计划推进9项重点工作和5个专题任务。9项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压实住宅工程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质量首要责任,加强对其他参建各方合同履约行为管理,提供满足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住宅产品;实施精益建造,保证施工质量。积极推进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在施工中的融合应用,严格各阶段验收管理,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交付管理,提供完整产品。推进住宅小区相关配套设施、园林绿化景观以及地下室、车库等与住宅同步交付;加强质量保修,提升用户体验。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要履行好保修责任,各自建立质量回访和质量投诉处理机制,鼓励建设单位购买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5个专题任务则聚焦解决当前影响住宅工程品质提升的潜在风险,包括混凝土工程质量(预拌混凝土质量)管控、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等,打通住宅工程品质提升道路上的堵点。

  此外,今年江苏省还将全面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开展“三公开、三提升、三畅通、N项试点示范”,综合施策、系统推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向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转型升级。行动强调物业收费信息公开、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开和部门职责公开。同时提升业主自治组织组建率、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能力、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覆盖率。在破解急难愁盼方面,畅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绿色通道,编制《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指南》;畅通小区安全“生命通道”,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

  据介绍,省住建厅还联合省市监局印发了针对改善型住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引导规范改善型住宅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示范文本充分吸收了《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相关内容,在商品房基本状况章节中设置“改善型住宅自评价等级条款”;提供“基础类装修”和“提升类装修”装修菜单供消费者选择;增加“地下车库消防设施、社区养老用房、体育健身设施”等交付约定;提出“在符合国家最低保修期限规定的基础上,地下工程、屋面工程、外墙等公共部位的防水保修期限不低于10年”(高于一般住宅5年的保修期限);在前期物业管理条款中增加“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相关约定等。

  省住建厅还对《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进一步明确了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年限,增加了白蚁防治等内容;新增建设单位自愿延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的内容,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新增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全装修住房设施、适老住宅、消防等内容,方便业主了解住宅性能和设施。(盛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