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据介绍,《若干举措》由江苏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五部门联合出台,旨在进一步优化和扩大文体旅供给,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消费产品、更优质消费服务、更多元消费场景。
具体来看,《若干举措》围绕演唱会音乐节、优秀剧目文艺演出、高品质高流量临特展、重大体育赛事、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提升境外人士支付服务便利性、打造优质文旅线路、支持商旅文体融合、支持发展文旅新业态、支持“夜经济”品牌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奖励措施。初步统筹专项资金2亿元用于奖励兑付。
一方面,政策坚持目标导向。锚定“人数”关键,对活动主办方给予奖励支持,将活动的大“流量”转化成经济的硬“增量”,以吸引更多高品质演出、展览、赛事落地和集聚江苏。
另一方面,政策坚持系统施策。奖补主体,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同时发力,重点聚焦经营主体关切,鼓励他们优化和扩大文体旅供给;奖励项目,基本涵盖了文体旅各个方面,鼓励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商旅文体融合、“夜经济”品牌等消费新业态和新场景,创新多重体验的复合型消费模式,全方位增强消费动能。
据悉,此次文体旅促消费政策,实行财政补贴资金“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流程更快、周期更短。
对涉及的“累计售票”“参赛人数”等,可以由公安部门或第三方票务平台直接提供数据的,无需企业另行申报。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将按季度对初审符合奖励的事项或项目进行集体审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流程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主体。
对涉及的“接待游客数”“现场销售额”“投资额”等数据,需由相关经营主体提供经第三方认定的数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复核无误后,经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审议并进行公示,再予以兑付,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杨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