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医保局获悉,2025年度宜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将于12月30日21时结束,若未及时缴纳,将影响普通门诊、“两病”门诊、住院、大病保险等多重保障待遇的享受。
根据宜兴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标准,居民医保和长期护理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为同步缴纳,宜兴市居民医保筹资人群结构仍分为学生儿童、大学生、老年居民、其他居民等四个类别,个人部分筹资标准分别为每年380元、280元、570元、810元,其中,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缴费金额中已包含长护险每年30元/人。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具有本市户籍并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等可享受参保资助,个人缴费部分由各镇(园区、街道)或村(社区)财政承担。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含长护险)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纳2025年度居民医保费用的,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期满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度的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需参保的市民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选择“我要保”中的“居民参保登记”办理;也可持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村)便民服务站办理。缴费人可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App、农业银行App、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App、邮政储蓄银行App等方式进行自主缴费,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市各网点窗口缴费,还可通过家庭共济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