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海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为给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督促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该院执行局组织10余名被执行人集中旁听了该庭审。庭审结束后,执行局副局长王卫国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谈话,就谈话的目的和意义向被执行人作了详细说明,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随后,各执行团队采取分案约谈方式,详细核查了各被执行人当前的存款、车辆、不动产、商业保险等财产情况,倾听被执行人的陈述和困难,对确有履行意愿但暂时存在困难的被执行人,引导其制订合理的还款计划。通过约谈,部分被执行人当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对于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此次行动,不仅展现了海门法院对于维护法律权威和保障民生权益的坚定决心,也让被执行人更加清晰地认识到积极履行法律义务的重要性,对营造诚信有序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施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