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通崇川法院驻道交中心速裁法庭联合交警部门,深入推进管控酒驾惯犯、完善送达机制、联动借力调解三项工作举措,从而进一步降低酒驾司机的再犯率、减少因送达不成而导致的公告案件、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成功率。

  对多次酒驾的惯犯重点管控

  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有过酒驾前科劣迹的,应作为对其定罪量刑的从重处理情节。在今年审结的危驾案件中,有三十余件案件被告人有过酒驾前科劣迹。近期宣判的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成某在本案之前已经有过四次酒驾行政处罚劣迹,即便本次接受了刑事处罚,也难保其出狱后不会再犯。道交中心速裁法庭根据《两高两部醉驾意见》第二十八条发出《工作提示函》,将此类酒驾惯犯的身份信息及所驾车辆信息报送给南通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列入指挥中心稽查系统进行针对性管控,发现所涉人员及车辆行驶轨迹的,强化卡点盘查,一旦发现酒驾嫌疑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前置地址确认,破解“送达难”

  民事道赔案件中,存在被起诉肇事驾驶员电话不接、联系不上、地址邮寄无果乃至拒不应诉等送达障碍,程序上需要适用公告方式送达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极大拖延了诉讼效率,实体上也可能导致事故事实难以查清、伤者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等消极后果。道交中心速裁法庭就此问题与南通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磋商后,自今年10月起,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加入“诉讼送达条款”,事故当事人确认的地址同时作为法院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的地址,并明确未能实际送达而视为送达的法律后果,以此提升道赔案件的送达效率。这项机制经南通市交警支队侦查大队指导下发至全市各大队贯彻执行。

  “联动借力”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民事道赔案件中,常有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划分存在争议,尤其是被告一方往往会对交警定责的事实依据、调查程序、交规适用乃至救济措施提出异议,这也成为办理道赔案件的难点之一,法院依事故认定书下判难以平息矛盾纠纷。道交中心速裁法庭与交警部门就事故责任及争议点进行分析研判,共同对当事人释法调解。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由于事故监控中双方是否实质性接触碰撞无法看清,张某对交警部门定其全责意见很大。法院审理阶段调解不成后依法判决,但被告始终对判决结果不服。承办法官与交警大队负责人沟通后,向被告释法析理,法官做原告工作,交警做被告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在判决金额基础上减让部分后了结纠纷,原告实际获得了赔款,被告也撤回上诉,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涉道交刑民案件关系民生,诉讼环节牵涉交警、保险、检察院等多家单位,道交中心速裁法庭自今年伊始组建新的刑民一体化审判团队后,秉持“治理”与“审理”并重的理念,积极联合条线各家单位合力办案、协同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顾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