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不紊是他的习惯,耐心细致是他的方式,亲和有力是他的态度,公正为民是他的坚守,智慧高效是他的技巧……面对建设工程、医疗损害、劳动争议这些疑难复杂的案件,他总能游刃有余地运用调解方法和技巧,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化解一个个争议“难题”。他就是如皋法院民一庭的朱无号法官。2024年以来,朱无号已经成功调解建设工程等类型案件75起,号称“民一庭调解能手”。
满满的争议,一场看似不可能的调解
2021年9月,A公司将其承接工程中的二次装修消防工程分包给蔡某施工,2022年12月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因结算产生争议,蔡某于9月初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支付工程款。随后,A公司也以工期违约、质量问题等为由反将蔡某作为被告起诉。
案涉工程双方未经结算,又涉及维修项目及零星工程,双方对应付款、已付款金额、工程质量等问题均存在争议。尽管如此,朱无号从千头万绪中抓住案件症结,对症下药,三次组织双方根据工程资料逐项核对,终于推动双方在应付款、已付款金额上形成一致意见,大大缩小了争议范围,也免去了繁琐的工程造价鉴定程序。
然而,案件推进得并不顺利,A公司称,“工程有质量问题需要扣款,而且蔡某工期违约,我们损失很大,两相扣减下来,我认为我们不需要支付工程款了。”对于工期问题,双方也各执一词,A公司认为,系蔡某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蔡某则认为,是A公司在双方合同约定外提出了新增的工程量导致工期超过约定期限。
峰回路转,一次化解两案
面对双方的争锋相对,朱无号没有放弃,他采用“背靠背”“各个击破”的方式,再次分别与双方做工作,引导双方走出对立情绪。“工程质量问题和工序所影响的工期问题,若双方不协调,则都需要通过鉴定才能进一步明确,会花费很多鉴定费用,而且你公司提供的质量问题扣款存在很多重复计算的情形。”朱无号耐心做着A公司的调解工作。通过反复的释法明理,A公司最终认可其主张的质量扣款确实存在大量重复情形,表示愿意放弃该项主张。对于工期拖延问题,在朱无号的劝说中,双方也愿意各退一步,各自承担50%的损失。
如此,双方握手言和,针对蔡某起诉的工程款纠纷签署调解协议,同时,A公司自愿撤回其对蔡某起诉的工程质量纠纷案件。双方也约定,在A公司支付第一期履行款后由蔡某申请法院解除对A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从而便于A公司其他工程的运转。
“朱法官在调解时,指导我们理清了工程款项,帮助我们核算了诉讼成本,还释明了法理,促成我们双方达成协议,减少了耗费在诉讼上的时间和精力,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被告公司代理人表示。(张蓉蓉 周思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