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省财政厅拟订了《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该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是指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进行检验、核实和评估,以确认其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和要求的活动。
据介绍,今年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庞凌提交“关于建章立制,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提案,由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承办。该提案被列为“2024年省政协重点督办提案”。省财政厅认真答复庞凌委员的提案,并认真落实提案所提建议,积极推动建议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研究起草了《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相关主管部门在履约验收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细化履约验收组织形式、实施流程等具体操作事项,并规定了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中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监管职责。(杨民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