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和郭场长帮我们做调解工作,以后我们一定按约定和睦相处!”许某由衷感谢道,这起长达数年的邻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近日,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法庭发挥“情涌大江”品牌特色,依托融合法庭,走村入户、就地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宅基地界址不清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胡某与被告许某系居住于某良种场的邻居,因二十多年前确定的宅基地界址不清,双方矛盾由来已久。几年前,双方曾就界址问题口头达成协议,并在两户之间修建排水沟作为临时界址,但近年双方矛盾愈演愈烈,原告胡某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诉讼,要求被告许某清除堆放在原告宅基地上的垃圾。
该案开庭审理后,融和法官陆兰兰认为双方当事人系邻居,长久积累的矛盾较深,判决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开双方的心结,不利于邻里关系的修复,甚至有进一步激化矛盾的可能。加上被告许某表现出较强的调解意愿,希望法院能公平公正地帮助双方协商确定界线,便决定联系良种场负责人郭场长,共同前往双方家中现场勘查,联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现场勘查
法官陆兰兰、法官助理覃杰到达现场后,实地查看并记录双方房屋及争议地段的实际情况,仔细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在互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协商化解纠纷的方案。
现场调解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你们是这么多年的邻居,双方各退一步,腾出一点地方,大家进出都方便嘛!”经过融合法官陆兰兰、覃杰和良种场负责人郭场长轮番与当事人交流,耐心地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致确认以双方房屋中间宽为2米的空地为公共通道,双方均不得侵占、损毁该公共通道,不得妨碍对方通行。
原告胡某与被告许某握手言和。郭场长也由衷地表示感谢:“这两家这么多年的矛盾今天总算了了,谢谢法官!”
长江法庭将继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情涌大江”法庭品牌打造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联合调解、法官进村居等方式进一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发挥人民法庭维护基层社会安全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徐佳钰 陆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