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南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9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管苏青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督办室主任。

免去丁秉华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信访督办室主任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9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汤雄同志南通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潘强同志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9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勇军同志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姚婷婷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何宇伦同志为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樊建兵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顾梅红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东旭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丁睿智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潘雄博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倪华同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娟娟同志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9月29日南通市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建国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房栋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汪霞同志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