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杨志刚、刘璇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徐磊、李方旭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成荣海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杨晓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曹美娟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闫朋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施建红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
任命程洁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张耀、钱培培、谌莹、卢燊绅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蔚为南京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海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李道丽为南京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何斐为南京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连云港法庭庭长;
任命李洁为南京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徐一为南京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董士玲为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副庭长;
任命吴维维、凌波为南京海事法院审判员;
免去苏学增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蔚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马燕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尹培培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何斐的南京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崔宵焰的南京海事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