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优化规划管理,强化要素保障”专题新闻发布会。
会上,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丁晓鹏、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朱根山分别就《泰州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泰州市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详细阐述了两个《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
丁晓鹏介绍,《泰州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共六章二十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概念界定、政府领导、部门职责、规划期限等内容。第二章目录清单管理,主要明确清单编制责任主体和发布程序、清单编制原则、清单动态管理等要求。第三章规划编制,主要明确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原则、主要内容、规划衔接、成果构成等相关要求。第四章规划审批,主要明确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一张图”符合性审查、规划发布、数字化成果汇交等相关要求。第五章实施监督,主要明确规划监测预警、定期评估、监督管理、细化调整等相关要求。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自2024年10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主要特点一是坚持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二是坚持清单管理,有序推进规划编制。三是坚持规划协同,统筹协调空间矛盾。四是坚持信息共享,实施“一张图”管控。
朱根山介绍,《泰州市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动态更新管理办法》共十六条,主要对详细规划勘误、技术修正和修改进行细化分类,明确相关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包括:界定了勘误的具体情形、明确了勘误的具体程序、界定了技术修正的具体情形、明确了技术修正的具体程序、界定了详细规划修改的具体情形。主要特点是维护详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体现详细规划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坚持动态更新的公共导向和优化导向。
下一步,该局将立足文件内容,进一步细化推进,推动文件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姜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