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地方标准专家审查会,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起草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规范》通过专家评审。
专家组由来自泰州市委政法委、泰州市司法局、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等专家组成,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和泰州市标准化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汇报了该标准的立项背景、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征求意见等情况。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司法局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阐明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基本要求、入驻要求、工作流程、运行机制、日常管理、档案管理、服务监督与评价等内容,致力于形成紧密配合、有效互动、主动作为的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矛盾纠纷,为平安泰州、法治泰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评审会上,专家们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视角,对《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规范》的各项内容进行了逐一分析和讨论,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填补了省内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领域的空白,覆盖范围较为全面,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创新了矛盾纠纷调处服务模式,具有较强的首创意识,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和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李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