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开展“亲商护企”涉企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本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还全程邀请了如东县人民检察院、如东县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保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安全规范。

  异地扣押被查封财产却遭到工人阻挠,法官却说要维护他的权益?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常会遇到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的各种阻挠。可在当天的执行现场,如东法院准备异地扣押相关财产时,却遭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再三阻挠。这事说来话长。

  起因:南通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公司)因经营不善负债众多,相关当事人将其诉至如东法院。诉讼过程中,相关当事人申请对存放于该公司厂房内的织机、棉纱、径轴、布等财产进行了保全。案外人某振公司对查封行为提出执行异议,以其与纺织公司有加工承揽业务,纺织公司厂房内的相关棉纱、径轴、布所有权归其所有为由,要求法院解除保全措施。该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某振公司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如东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纺织公司厂房内的相关纱、径轴、布为某振公司所有,同时不得执行上述物品。判决生效后,某振公司向法院申请取回上述标的物。如东法院经研判,上述物品在纺织公司内堆放已久,且经过异议和异议之诉环节,耗费时间较长,由于上述物品系易耗品,如不及时将上述资产从纺织公司内搬出,可能会导致上述生效判决确认归某振公司所有的资产产生减损贬值风险,遂决定对上述资产采取异地扣押措施。

  凌晨6时,如东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部分干警到达执行现场,按照前期执行预案,警戒组、实施组、宣传组相关人员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对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纱、径轴、布匹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并进行异地扣押。

  7时许,纺织公司十余名工人来到执行现场,情绪激动,以上述财产归公司所有,公司又欠他们工资并且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为由,不同意执行干警将上述财产异地扣押,现场一片混乱。

  面对突发状况,执行干警沉着应对,耐心向相关工人释法说理,告知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要履行,到场工人同时也是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被告,要尊重法院的生效判决。法院采取的执行行为既是为了保护某振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工人们的合法权益,因为原本法院查封的存放于纺织公司内的财产所有权有争议,法院无法启动司法处置措施,现生效裁判已对纺织公司财产所有权进行了确认,法院将不属于纺织公司的财产搬离后,下一步将第一时间处置纺织公司资产,这样才能更快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属地政府和当地村委会相关负责人的共同努力下,经过长时间的沟通交流,工人们情绪逐渐平息,也理解了法院采取此次异地扣押行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认可了法院的执行行为。

  前后历经4小时,如东法院顺利将生效裁判确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异地扣押,申请人某振公司表示满意。而此时,执行干警和检察院、公证处的同志早已汗流浃背。

  案外人阻碍拍卖交付?强制执行护公正

  妥善处理前一案件后,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奔赴下一执行地点,进行房屋拍卖成交后的清场交付工作。

  起因:如东某针织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针织公司)因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东法院依法对其所有的厂房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司法拍卖,买受人某沙公司以最高价竞得该厂房。

  经过前期案件承办人与被执行人、买受人的数轮沟通,针织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积极配合法院干警交付工作。行动开始后,现场交付有条不紊。

  11时30分左右,一名自称是厂房租赁方的案外人突然来到执行现场,以相应厂房系其装潢为由阻挠交付。执行干警耐心地对该案外人进行释法说理,告知其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该案外人置若罔闻,在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执行干警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带离执行现场,并继续该案的不动产交付工作。

  该案外人被强制带至如东法院后,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地法律宣传,其认识到应通过法律程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是冲动地对抗执行行为,同时对自己干扰执行的行为向执行干警真诚道歉。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8人,车辆10辆,执结案件6件,勘查不动产3处,拘传5人,拘留1人,执行到位标的650余万元。

  如东法院将继续以“诚信兴商宣传月”为契机,不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贯彻“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要求,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加大线下查人找物力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包民晖 余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