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阴市人民法院通过“四个加强”,公正高效处理群体性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
一是加强社会治理工作,将群体性纠纷化解于诉外。以“澄心和”多元解纷中心为阵地,依托“法官+工作站·智慧云法庭”,构建党建联盟,加强与党委政府联系,充实社会治理“朋友圈”,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
二是加强示范性诉讼,形成“示范性判例+调解”的模式。选取事实清楚、有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先行立案、审理、调解、判决。在此基础上,联合属地政府、调解组织等机构,引导群体性纠纷当事人,参照示范裁判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形成先判一个,化解一片的效果。
三是加强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建设。在周庄法庭设立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员额法官多次在周末、节假日至各小区开展物业纠纷巡回法庭开庭,通过案件的庭审、宣判及庭审后的法律宣讲活动,对物业纠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普法宣传。
四是加强立审执一体化的纠纷化解思路。针对突发的群体性纠纷,在立案阶段就进行预警,立案部门、审理部门、执行部门多部门联动,综合运用风险预警、主动跟进、集中调处等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华吉红)